不論是否是聯盟門面,規則演變使每個時代的籃球巨星都值得尊重

 NBA的發展已逾75年,歷代球星不計其數,每個時代都有屬於自己的偉大球員與傳奇故事。然而,關於「現役球員 vs. 過去球星」的比較,球迷之間總是爭論不休。近期,灰狼隊少主安東尼·愛德華茲(Anthony Edwards)在受訪時表示:「我不想成為聯盟門面。」此言一出,引發廣泛討論,而聯盟現役門面——勒布朗·詹姆斯(LeBron James)則表示認同。他指出,成為聯盟門面意味著必須接受來自各方的批評,這並非每位球員都能承受。

前NBA球員弗萊(Channing Frye)說「媒體總是拿他們與40年前的傳奇比較」,與此同時,竟意外釣出林書豪(Jeremy Lin)也對此發聲,直言:「那種老派、自欺欺人的懷舊『自信』根本就是笑話。」他認為這與球迷的「貴古賤今」心態息息相關——即許多人過度神化過去的球星,貶低當代球員的成就。

那麼,究竟是「賤今貴古」的問題,還是「貴今賤古」的問題?這裡提供個人的觀點,筆者認為,這樣的比較毫無意義,因為 NBA 每個時代的規則不同,環境也大不相同。要評價球員的表現,不能只考慮個人技術,還要考慮聯盟的比賽生態。以下,我們透過幾個重大規則的修改,來探討為何不同時代的比較是不合理的。


1. 「手部檔拆」禁令(Hand-check Rule)

改變時期:2004-05 賽季

「手部檔拆」(Hand-checking)曾經是防守者對抗持球者的基本手段。這個規則修改普遍被認為是造成現代大得分時代的元兇,90年代的防守球員可以在防守時用手觸碰對方,影響其移動路線,並且可以通過對進攻者的細微感知來更快速的反應預計防守方向,這對於防守者來說是極大的優勢。但 2004-05 賽季,NBA 禁止防守球員在外圍使用「手部檔拆」,這讓後衛球員的突破變得更加容易,也讓得分變得更高效,這項改變造就了許多超級得分手,例如史蒂芬·柯瑞(Stephen Curry)與詹姆斯·哈登(James Harden)等,他們可以更輕鬆地透過製造犯規或三分出手得分。

如果90年代的球星來到現代,他們是否有良好的三分手感在無觸碰的情況百發百中?反之,若當代球星回到90年代,他們能否在高強度的身體對抗將球投進籃框?這是一個無法驗證的問題。


2.三分球(Three Point Field Goal)

改變時期:1979年引入

這個在籃球世界理所當然的規則在1945年以前是沒有的,而在1979年之前,NBA裡也沒有三分球這個概念,所有的投籃得分都計為兩分。這意味著無論球員從禁區內還是外線出手,都沒有額外的獎勵,導致比賽戰術圍繞禁區進攻展開,內線強大的球員如張伯倫(Wilt Chamberlain)、賈巴爾(Kareem Abdul-Jabbar)等能夠主宰比賽。

然而,三分球的引入徹底改變了NBA的進攻模式,為比賽帶來全新的空間概念,現代球隊的進攻體系完全圍繞外線展開,想像一下,在上古時代是沒有三分球的,如果把Curry放到那個時代打球,就算他拼命的投進無數顆三分球,但是很不好意思,全部的分數都要算成兩分,這樣的數據展現只怕Curry也沒辦法達到今日的成就,更不用說聯盟其他三分好手,他們的數據恐怕都要斷涯式下降。 反之,若將過去的球星帶到現代,他們可能會被迫開發外線投射能力,否則在當今強調空間與外線進攻的比賽環境中將難以生存。


3.限制底線發球(Baseline throw-in rule)

改變時期:1967年

前幾日是張伯倫的單場100分紀錄夜,此紀錄至今無人打破,這項成就被譽為NBA歷史上的神蹟之一。然而,當時的比賽規則卻對這一紀錄的達成提供了特殊的背景支持。1960年代,底線發球並未禁止直接傳到籃框上方,這使得身高優勢的球員可以輕鬆地在禁區內接球並直接灌籃得分。張伯倫憑藉著其無可比擬的身高(2.16米)與力量,加上精湛的技巧,幾乎把比賽變成了他的投籃練習場,那一季,張伯倫場均50.4分,並且能夠抓下25.7個籃板,

 

 

為了避免過度依賴身高,並希望提升比賽的競爭性與平衡性,NBA在隨後的賽季進行了改革。除了擴大三秒區的範圍,聯盟也對底線發球進行了限制,禁止將發球直接傳向籃框附近。這項改變有效減少了內線球員輕易得分的機會,並迫使球隊在進攻端更多依賴戰術配合,而非單純依靠身高優勢,總的來說,過往僅依靠身高大殺四方的球員,在現代規則上是無法生存的,同理,現代得分高手也無法複製這些上古神獸的數據。

4. 防守三秒違例(Defensive Three-second Rule)

改變時期:2001-02 賽季

2001年,NBA 引入「防守三秒違例」,規定防守者不能長時間停留在禁區內而不去防守特定球員。這項規則改變了內線防守的策略,導致內線球員難以像以前一樣主宰防守,因為他們無法待在禁區內封鎖對方攻勢,進攻球員只要依靠擋拆戰術突破後,基本上不太會面臨禁區長人的即時封鎖,這進一步加強了快速機動後衛球員的得分能力,並且也間接促成機動性長人的興起。

這項規則的出現,也讓過去的防守怪物如穆托姆博(Dikembe Mutombo)或歐拉朱旺(Hakeem Olajuwon)在現代可能無法像過去那樣影響比賽。反之,現代球員如安戴托昆波(Giannis Antetokounmpo)與杜蘭特(Kevin Durant)則能更自由地切入禁區得分。


尊重每個時代的球員成就

從上述幾個幾個簡單的例子可以看出,不同時代的 NBA 規則與比賽風格有極大的差異,歷代NBA就常為了維持聯盟的強度平衡而修改規則,例如24秒進攻違例,5秒背身單打等規則,俠客·歐尼爾(Shaq O'Neal)跟查爾斯·巴克利(Charles Barkley)都曾間接地造成規則修改,每一次的規則改變都造就一個環境的改變,球員為了勝利就必須去適應新的環境,這也造成各時代的球員擅長的籃球並不一樣,因此單純比較「現在球員 vs. 過去球員」其實並不公平。這也是為什麼筆者認為,「賤今貴古」或「貴今賤古」的討論毫無意義,過去的球員適應的是更高對抗性、更低效率的比賽方式,他們的數據可能較低,但不代表實力不足,當代的球員則面對更高的投籃效率與更複雜的戰術需求,現代球員常被批評「太軟」,但不可否認他們的得分方式更加多樣化,並且技術更加細膩,這所有的一切皆是規則改變所導致的。

在這樣的背景下,Edwards的話透露了些許警訊,他不願成為聯盟門面,因為這意味著要承擔過多無謂的批評。而LeBron和林書豪的看法也值得參考——當代球迷的批評聲浪之所以強烈,部分原因確實來自於「貴古賤今」的思維模式,無論如何,籃球是屬於所有時代的運動,每個時代的球員都值得被尊重。我們應該享受當下的比賽,而非無止盡地與過去比較,因為,真正的對手是站在對面而非過去。

 

作者:Frank Yang

2025/03/03投稿於sport vision運動視界,NBA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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